中投咨询:乡村振兴政策快讯(01期)
6月30日,文旅部印发《2021年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建设3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要求,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须满足以下条件: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或民族特色,文化生态保持良好;非遗资源丰富;非遗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与非遗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遗提供良性的发展空间;有承担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等。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区域范围为县、地市或若干县域,原则上不跨地市,每个省(区、市)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6月29日,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加强劳务品牌发现培育,打造一批叫得响的劳务品牌。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综合性企业。加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和建设,新建一批国家级园区。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现乡村有提升技能意愿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6月27日,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突出政府兜底保障能力,突出公办和普惠,主要包含养老服务、托育服务、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三类。方案提出创新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以投资换机制,带动地方制定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各地要统一规划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6月2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征集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部署要求,2019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连续征集遴选了两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并结集出版推介,为广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发展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进一步总结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征集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6月25日,教育部3部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要求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这个事关全局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加快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未达标学校建设。各地要全面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经验,改善网络设施,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支持学校网络设施设备以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更加注重支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教学水平,推动线上教学开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县级人民政府对照重点任务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
6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和海外仓会议要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措施,推动外贸升级,培育竞争新优势。提出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参与海外仓建设,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中小微企业借船出海,带动国内品牌、双创产品拓展国际市场空间。
6月2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本批次全国共400个名额,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或行政镇(乡),主导产业优势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文化内涵丰富、产村产镇深度融合、带农增收效果显著,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主要产品是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特色文化(如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和新业态(如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的一个具体品类。通知提出推动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一村一品”发展格局。推介一批典型案例。
6月18日,人社部3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为重点,组织72个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城市与欠发达地区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对接工作机制,搭建家政服务供需平台,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建立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受帮扶地区、省内城市与受帮扶地区的跨省和省内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机制,明确输出地输入地责任,组织大型家政服务企业与受帮扶地区进行对接。
6月15日,国家卫健委13部委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2025年,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督促地方明确签约服务费收费和分配标准,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效率。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6月12日,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输出管理和服务,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丰富村级店快递收发、农产品经纪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支持邮政企业建设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站点。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发展乡村民宿、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木屋营地、帐篷营地等,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打造乡村休闲旅游聚集区,建设美丽休闲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稳步推进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鼓励各地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县企合作等机制作用,推动对接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地区倾斜。
6月10日,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浙江创造性贯彻“八八战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省外欠发达地区帮扶,大力推进产业合作、消费帮扶和劳务协作,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在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给予改革授权。
6月10日,中央农办6部门发起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各地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塑造文明乡风,推进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指导各乡(镇)、村创新工作手段,运用数字化、积分制、清单制等方式,探索切实管用的乡村治理路径模式,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将乡村治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通过有效治理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6月10日,文旅游印发《“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和提升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开展“艺术乡村”建设试点,培育乡村网红,开展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试点,规划打造乡村旅游线路。创新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6月8日,中央纪监委印发《关于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从832个贫困县到国家确定一批重点帮扶县、省区市确定一部分重点帮扶县,帮扶县的“面积”小了,但“压强”大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仍有大量项目建设、资金投入,需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各级纪委监委要善于发现和研究解决前沿问题,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真正使重点帮扶工程成为廉洁工程、民心工程;坚决查处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紧盯就业、教育、卫生、社保等领域,紧盯申报、审批、发放等环节,紧盯乡村各类民生站所、经济实体,开展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处;坚决查处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案件,防止平台公司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坚决防止侵吞公共资产的新动向,推动县域内扶贫资产形成产权清晰、公私分明、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防止因区划调整、换届干部变动产生监管真空,坚决查处化公为私、化整为零、中饱私囊的贪污侵占案件。
6月8日,人社部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重要手段,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型企业可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等采取“师带徒”的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培养内容紧扣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数字中国建设之急需和企业未来技能需求。激励机制方面,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标准由各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
6月8日,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安排项目资金对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进行补助。示范区应当是革命老区县中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地方政府积极性较高、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乡镇或集中连片的若干行政村。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统筹实施示范区内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
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提出以重庆、成都“双核”联系及对外联通、开放辐射为重点,统筹推动大中小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多种运输方式高效协同、多类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6月7日,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巩固和发挥国有文艺院团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已明确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文艺院团,要突出和强化公益属性,完善财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项政策,进一步增强活力。已组建的演艺企业集团,要充分发挥聚合优势,努力成为骨干文化企业。未列入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范围的国有文艺院团,要着力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和发展活力,创造条件转企改制。
6月4日,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通知,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工作原则是,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众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扶贫项目资产由地方政府负责统筹,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受益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主要措施有,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分类建立管理台账,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等。
6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
6月3日,农业农村部征集第二届“县乡长说唱移风易俗”和全国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文要求,说唱节目应围绕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敬老孝亲、邻里和睦、节约粮食等文明新风尚,以当地最具特色的曲艺形式为载体,由熟悉基层和农民群众的县乡领导主持策划演出。典型案例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突出反映本村在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工作中探索创新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
6月3日,国务院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科技创新正在释放巨大能量,国民素质全面提升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十四五”时期,针对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五类群体实施5项提升行动。其中提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依托农广校等平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
6月3日,中组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实施第四轮(2021-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创新岗位开发模式,继续开发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等服务岗位。加大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开发力度。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累计选派16万名,并结合就业形势和“三支一扶”事业发展需要,适时合理调整“三支一扶”计划补助名额。用五年时间,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急需紧缺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三支一扶”人员一般安排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服务期为两年。各省(区、市)每年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6月2日,文旅部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聚焦旅游目的地建设,创新全域旅游协调发展机制,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质量。完善红色旅游产品体系,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推出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出“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
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推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精品线路。发展专项旅游和定制旅游产品。完善自驾游服务体系,推动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和线路建设。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生动呈现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推介和展示一批文化地标,建设一批标志性项目。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乡村旅游,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在有条件的乡村地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
6月1日,国管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要: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编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指引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可通过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等方式。主要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公共机构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5月30日,中央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意见》作为制度性安排明确,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是党的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在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5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专种专收专储专加专用、优产优购优储优加优价”要求,建设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优质化原料基地。拓展农产品初加工,开展干制、腌制、熟制等初加工。引导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民跟进,形成广泛的利益联合体。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支持“链主”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开展创业创新。开发推广“原料基地+中央厨房+物流配送”、“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模式。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组织龙头企业与种业公司、收储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小农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签订“多级订单”。探索双向入股、按股分红与二次利润返还等模式,支持小农户以土地、劳动力、资金、设备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
5月24日,国务院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和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优化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发展,2021年10月底前制定相关政策文件。
5月20日,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意见》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安排部署。重点对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信息网络和社会治安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标本兼治,不断夯实基层组织,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严重等问题。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实行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统一分流转办,实行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建立省市县举报线索核查三级联动机制,加强总体形势研判。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意见》强调,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斗争直接责任人。各行业各领域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本领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5月19日,财政部3部委《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立足农副、手工、民俗、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统筹加工、包装、品控、营销、金融、物流等服务,加强品牌和标准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农村电商站点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便民服务功能,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共享,增强便民综合服务能力。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辐射周边乡村。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的实操技能培训,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注重培训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创业就业转化率。各省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细化建设内容和支持标准。2021年以省为单位统一申报,择优选择农村电商基础较好的县(不含市辖区,属于脱贫县的区除外),西部省份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5月11日,中央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中管金融企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高等学校,有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结对任务的,每个单位至少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
5月1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制定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供应链管理和网络销售平台运营管理,积极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5月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继续统筹安排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资金,坚持“一钱多用”,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项目。本专项重点支持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等四个方向(具体支持内容和安排标准详见附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大事项需安排资金支持、且不属于既有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通知指出安排标准节能减碳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补助。
5月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严格农副产品产地认定,将政策支持范围聚焦在832个脱贫县,通过预留份额、搭建平台等方式促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力争用3到5年时间,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实现预算单位食堂食材采购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给有效对接,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探索形成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组织形式和发展阶段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模式,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一步融入全国大市场。脱贫地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积极推荐832个脱贫县产业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入驻“832平台”,优先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经营主体以及使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取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的供应商中推荐。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并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
5月8日,文旅部发布《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在标准方面重点提到,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厕所、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咨询服务中心、智慧旅游平台、安全救援、自驾游、自助游等设施完善,运行有效。旅游供给要素齐全,业态丰富,形成观光、休闲、度假业态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综合效益显著。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具有2个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或具有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
5月7日,人社部5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就业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助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一是稳定外出务工规模。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提高脱贫人口劳务输出质量。二是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脱贫人口灵活就业等。三是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适当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就业帮扶支持力度。各地在分配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要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较多地区倾斜。各地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月30日,国务院印发《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对口支援单位包括63个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受援地包括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和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所辖共43个县(市、区)。各对口支援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和优势,充分考虑受援地比较优势和发展需要,以干部挂职、人才培训、营商环境营造、产业和创新平台建设等为重点,科学编制并推动落实对口支援实施方案。要聚焦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支持受援地培训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推广一批改革创新举措,实施一批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与项目。
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团队 成员:刘剑、田志、程芳、刘衍君
责任编辑:田志 联系方式:tianzhi@ sdi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