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咨询:乡村振兴政策快讯(04期)

8月30日,农业农村部、浙江省联合印发《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建立健全粮食、生猪省域内产销调剂和利益补偿机制。把更多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大力培育专业服务公司、服务专业户等主体,为小农户提供更多专业化服务。优化提升乡村休闲旅游,积极发展市民农园、共享农庄、认养菜地等新模式,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秸秆、尾菜、农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利用。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域推行“肥药两制”改革,持续推进化学肥料、农药减量化。深入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绿色食品培育力度,新认定2000个以上绿色食品。推动城市优质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推广城乡教育共同体、医疗服务共同体模式,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多种形式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审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一段时间以来,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甚至沉迷网络游戏问题突出,对正常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家长反映强烈。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8月27日,中央农村办、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西部10省区市综合考虑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统筹考虑脱贫摘帽时序、返贫风险等因素,结合各地实际,确定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160个重点帮扶县分布在我国的10个省份,分别是云南、甘肃、四川、广西、贵州、青海、陕西、内蒙古、宁夏和重庆。

当前“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将成为就业领域主要矛盾。鼓励传统行业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推动县乡村联动发展,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经济圈,做好产业和就业帮扶。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推广创业导师制,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东北、艰苦边远地区和城乡基层就业。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健全劳务输入集中区域与劳务输出省份对接协调机制。发展劳务组织和经纪人,有序组织输出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确保“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00万人次左右。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8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重点产品,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网格监管员应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担任,协管员(信息员)可以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技术骨干等担任,也可以由社会选聘、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的人员担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企业、农民合作社设置内部质量控制员。

8月2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部门发布《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引导有资金、有技术、懂市场、能创新的退役军人,在农业内外、生产两端和城乡两头创业,发展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业、加工流通业、乡村服务业、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鼓励退役军人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持续引导退役军人参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与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能力。支持退役军人创办的乡村企业。引导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入返乡入乡退役军人创办的项目,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推进农产品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修订市场管理技术标准,规范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市场分级分类管理,推行拍卖、订单农业等现代交易方式。研究探索内外贸流通一体化的农产品市场标准。支持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利用标准化手段衔接匹配上游供应与下游需求,打通产业链各环节。加强供应链物流标准化建设。完善流通设施标准化建设。健全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完善商贸流通数字化标准。强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2022年6月底前在全国建设100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2022年6月底前建设300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重点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到2025年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创新乡镇邮政网点运营模式,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支持邮政企业公平参与农村寄递服务市场竞争,以市场化方式为农村电商提供寄递、仓储、金融一体化服务。引导企业通过驻村设点、企业合作等方式,提升“快递进村”服务水平。

8月24日,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8月2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乡村振兴观察点项目启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农业农村节目中心首个乡村振兴观察点落地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班彦村,同时,总台《同频共振》同步正式上线。中心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典型村庄,全视角、全过程展现乡村一线振兴发展鲜活故事,并将客观记录所在省区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2021年总台将在全国范围内设立5个“乡村振兴观察点”。

8月23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和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李克强指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必须下更大力气深化改革。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企市场竞争力。发展沿海经济带,扩大沿边经贸合作,增强港口集群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参与东北亚经济循环。加大对农业的支持,把国家粮食基地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强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支持要向这些方面倾斜。

8月23日,水利部9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建成931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意见提出,以建设稳定水源为基础,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改厕、洗涤、环境卫生等用水需求。强化水质保障和水费收缴。意见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保障的责任主体,把农村供水保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

8月23日,人社部5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

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升基金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放开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8月20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九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修订的兵役法共11章65条,主要改点集中在8个方面:一是从法律上强化党对兵役工作的统一领导,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的指导地位;二是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由“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调整为“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三是调整预备役制度,将预备役人员聚焦为预编到现役部队和编入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人员;四是健全兵役登记制度,对兵役登记的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信息管理等进行系统规范;五是加大高素质兵员征集力度,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负责兵役工作的机构,将研究生的征集年龄放宽至26周岁;六是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制度,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七是完善退役安置政策,增加军士和军官退出现役可以“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安置方式;八是创新兵役工作方式方法,规定国家加强兵役信息化建设,建立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8月20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发布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8月17日,习近平主持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8月16日,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挖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传统村落、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继续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推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中药炮制及其他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广泛应用。深入挖掘乡村旅游消费潜力,支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鼓励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业工坊,促进当地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8月13日,交通部9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八方面主要任务。一是推动农村地区公路提档升级,建设完善农村运输服务站点,构建完善安全便捷的基础设施网络;二是提升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农忙等重点时段农村客运服务供给,构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务体系;三是深入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扩大对乡村旅游服务的覆盖范围,打造集约共享的融合发展体系;四是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客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安全可靠的运营管理体系;五是提升农村客运信息化服务水平,使用适合农村交通条件的节能环保车辆,推广智慧绿色的服务供给方式;六是鼓励农村客运公司化、集约化经营,规范农村客运运营服务,加强多部门执法协作,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七是推动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与地方财政能力相适应的投入机制,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投融资机制创新,构建农村客运长效稳定发展机制;八是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为载体,深化以点带面的示范创建活动。

8月1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和试点组织两个层面开展试点。引导服务组织积极拓宽服务领域,探索在经济作物、畜禽养殖、产前产后等领域和环节拓展服务的模式和方法,扩大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立足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研究探索农业生产经营综合解决方案,破解农业生产主体做不了、做不好的共性难题。本轮试点期限为3年,试点县原则上在历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县中择优遴选推荐。

8月10日,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积极贡献税务力量的通知》加强东西部税务部门协作,用好税收大数据,联合开展东西部经济协作可行性分析,积极协助西部地区税务局帮扶对象科学引进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等方面企业,不断扩大农副产品销路和脱贫群众就业出路。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帮销、促产、疏浚、解困”的政策功能,帮助解决脱贫地区产品外销的痛点堵点难点,及时化解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梳理国家出台的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制发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8月6日,农业农村部6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稳定生猪贷款政策。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

8月5日,中华全国工商联6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万企兴万村”行动是全国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统一的工作品牌。民营企业坚守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利益保护三条红线。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捐资捐物等形式,积极参与村内道路、小型供水工程、分布式清洁能源、仓储物流、公共照明、养老助残、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推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有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任务的省份,要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下跨省域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东部地区民营企业到西部地区开展帮扶。鼓励民营企业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公益基金等,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和公益帮扶等。各级工商联、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光彩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部门要共同成立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指导推动、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并以“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名义在全国范围内命名一批示范项目和基地,予以重点联系和指导。


主办单位: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部乡村振兴研究组

责编:田志;主编:刘剑  联系方式:010-8662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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